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公租房如何变更承租人?
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承租人如有人口变化或者收入变化,都应该及时到街道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公租房“主承租人”变更一般发生在有老人去世的情况,配偶或者子女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主承租人”变更。如果父母健在,想要变更的话,需要两步:第一步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递交夫妻双方的资料,重新办理资格证。如果条件符合,第二步是到经营单位询问能否给他们保留原房屋,一般周期要2-3个月。如果之前领过租房补贴,变更会需要更长的时间。公租房分为“补贴”和“非补贴”,申请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建议带齐户口本等材料到房管局查询,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
房屋变更承租人的规定?
一般直管公产房变更承租人都有几条硬性条件。比如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需要更换承租人时需要在承租房内有户口,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而且没有其它住房。同时有多位有承租条件的要自己协商好并签同意书公证,方可申请更换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变更。在***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承租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公房承租人的变更
请求变更之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呢?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问题在于符合变更为承租人的不是一人而为两人甚至多人时,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
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是不可能给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的。即使诉到***,***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条件也是尊重的。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变更承租人的事情只能搁置下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